明银保监复〔2021〕140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公司第十五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闽发〔2021〕78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公司第十五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从永安贡川镇水东路变更至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1幢206室。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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