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银保监罚决字〔2021〕4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羿廷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案由)
侵占客户保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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