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银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67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青海分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青发〔2021〕200号)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1月18日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青海省西宁市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泉景路1号6号楼5、6层变更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1号楼1单元11-12、23-25层。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并做好变更期间的业务衔接、管理与客户服务工作。

三、请于10日内到青海银保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于30日内办理公告事宜。

此复。

2021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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