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第四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承德监管分局文件

承银保监复〔2021〕136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第四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冀发〔2021〕606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第四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由“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桥东飞机场世纪城三期1-2#办公楼608”变更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北侧标牌厂1#楼701”。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2021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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