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银保监函〔2021〕92号
内银保监函〔2021〕92号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江中心支公司申请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光保川字〔2021〕11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梧桐路118号二楼、东桐路140号二楼、142号二楼变更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40号二楼、142号二楼。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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