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银保监复〔2021〕8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海安镇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海安镇营销服务部,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营业地址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舒克市海安镇团部3号楼门面6号商铺。
三、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五、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该机构的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该机构不得营业。
喀什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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