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1〕442号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太保产〔2021〕12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567号香格礼底商6-0-108室”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9号”。
二、迁址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支公司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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