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保监复〔2021〕922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增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民保发〔2021〕287号)、《关于报送增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补正材料的报告》(民保发〔2021〕318号、32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14亿元人民币投资浙商基金50%股权。
二、你公司在投资浙商基金及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非保险子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
三、你公司应督促浙商基金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与浙商基金的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风险传递。
四、你公司应按监管规定,定期向我局报告非保险子公司情况和投资管理情况,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履行报告义务。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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