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京银保监复〔2021〕922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增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民保发〔2021〕287号)、《关于报送增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补正材料的报告》(民保发〔2021〕318号、32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14亿元人民币投资浙商基金50%股权。

二、你公司在投资浙商基金及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非保险子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

三、你公司应督促浙商基金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与浙商基金的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风险传递。

四、你公司应按监管规定,定期向我局报告非保险子公司情况和投资管理情况,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履行报告义务。

2021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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