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银保监复〔2021〕99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关于汪文君衢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大家财险浙发〔2021〕143号)收悉。经审核,汪文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 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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