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筹建六枝支公司的批复

六银保监复〔2021〕59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设立六枝支公司的请示》(永保黔字〔2021〕4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枝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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