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杨林、董巍、张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银保监罚决字〔2021〕7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 个人姓名 | 杨林、董巍、张媛 | |
单 位 | 名称 |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李波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财务资料虚假记载。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处20万元罚款;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对董巍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对张媛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天津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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