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银保监复〔2021〕62号
普银保监复〔2021〕62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滇发〔2021〕2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由“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号普洱广场2幢1层商铺2-109、2-110、2-111和3层商铺2-301、2-302”变更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号普洱广场2幢1层商铺2-106、2-107、2-108、2-109及3层商铺2-301、2-302”。
二、机构搬迁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请你公司按相关规定换领《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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