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秦皇岛第九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撤销秦皇岛中支第九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冀发〔2021〕17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秦银保监复〔2021〕120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关于撤销秦皇岛中支第九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冀发〔2021〕17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秦皇岛第九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机构撤销后,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要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四、你公司应到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此复。

秦皇岛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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