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58号)

(蔺强)

(蔺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5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蔺强

单位

名称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中心支公司《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不到位、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未在犹豫期内完成回访、人身保险普通型产品未在犹豫期内完成回访一案承担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青岛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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