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银保监复〔2021〕31号
迪银保监复〔2021〕3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唐忠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国寿人险滇发〔2021〕404号)收悉。经审核,唐忠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唐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藏族自治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请你公司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