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银保监复〔2021〕535号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机构撤销的请示》(富保产鄂〔2021〕1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撤销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
二、该机构自获得撤销批复之日起,其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应立即停止接受新业务,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保险许可证原件应当于15日内上缴我局。
三、你分公司要按照撤销方案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客户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湖北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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