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银保监复〔2021〕52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关于垫江县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人保寿险渝发〔2021〕366号)等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垫江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石岩路一号地星源大厦(第3层1号写字楼)-1”变更为“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桂溪大道南二段2号第1层3号、4号及第8层”。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
此复。
2021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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