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银保监复〔2021〕187号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对潘艳芳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君寿保发〔2021〕404号)收悉。经审查,潘艳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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