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固原监管分局关于撤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公司的批复

固银保监复〔2021〕69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公司撤销的请示》(宁阳光产险〔2021〕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后续业务处理及善后工作。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告该机构撤销事宜。

四、自批复之日起,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固原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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