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银保监复〔2021〕69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公司撤销的请示》(宁阳光产险〔2021〕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后续业务处理及善后工作。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告该机构撤销事宜。
四、自批复之日起,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固原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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