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银保监复〔2021〕672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龙观东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请示》(国寿人险深发〔2021〕24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龙观东路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三联创业路19号弓村新城商业中心(汇海广场)B座9层06,23层01、02、03、05、06、08、09,24层2400,25层08、09”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401-422”。
二、请执此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深圳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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