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徐昶欣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银保监复〔2021〕502号

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行徐昶欣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易保发〔2021〕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徐昶欣符合易康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辽宁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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