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韩雨桐任职资格事项的批复

海东银保监复〔2021〕51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关于韩雨桐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泰康人寿青发〔2021〕210号)于2021年10月9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核准韩雨桐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海东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向海东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拟任人未在2个月内到任,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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