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顺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同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直接承保业务虚挂为中介业务;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十七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顺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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