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百色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百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百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黄全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资料并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阳光人寿百色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罚款10万元;对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行为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百色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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