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50号)

(吕蔚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50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吕蔚新

单位

诚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诚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负责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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