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54号)

朱敏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54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朱敏刚

单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中心支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12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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