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昌银保监复〔2021〕138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阳光人寿〔2021〕232号)收悉。经审查,我分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66号华美综合大厦14层。请持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十日内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

昌吉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