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图壁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昌银保监复〔2021〕137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呼图壁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阳光产险〔2021〕185号)收悉。经审查,我分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呼图壁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上二工路7号广域公司办公楼2号楼7层705号。请持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十日内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

昌吉银保监分局

2021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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