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条款“再利用”,财险老大吃罚单!监管提醒开展信保“量力而行”!

2021-08-30 20:00:08 和讯名家 


曾经一度被疯狂追求的香饽饽,如今成为了烫手的山芋。信用保证保险就是其中一例。

8月30日,银保监会财险“老大”人保财险开出了一张罚单,就是对曾经的保证保险业务“翻旧账”。银保监会表示,人保财险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而这一违规行为出现在保证保险上。

作为一家在保证保险领域跌过跟头的险企,如今还要继续为曾经的错误买单,可见保证保险“爆雷”后所产生的持续影响。

面对信用保证保险,监管曾经提出善意的告白,要量力而行。

为保证保险买单

人保财险被罚7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人保财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废旧条款费率“再利用”

具体来看,2013年10月,人保财险向原保监会申请备案《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并于2013年12月4日通过。2018年4月,人保财险又一次向银保监会申请备案《借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且该条款在2019年1月通过,同时,原《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条款》废止。

但2019年2月至11月,人保财险在与某集团合作中承保的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业务使用的是2013年版本,并未按照2018年版本进行。

使用费率太草率

2018年3月-2019年12月,人保财险在与某集团合作中承保的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业务,人保财险均直接采用该集团推送的“保险费率数据”对单一客户进行承保,但该集团的保险费率核定规则与人保财险备案的保险费率核定规则不同。

电子保单链接当约定凭证

在人保财险的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备案条款中,均有“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内容。

但人保财险却将仅作为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台的某集团作为投保人的代理人,在借款人投保成功后,只是将电子保单的下载链接返回给该集团,并未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为此,银保监会决定给予人保财险及相关负责人合计70万元的处罚。

踩雷倒逼调结构

信保大幅缩减

其实,说起人保财险的信保业务,行业并不陌生。自2020年年初被曝出踩雷保证保险,尤其是武汉金凰珠宝引发的“假黄金案”后,人保财险便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并多次登上热搜。要说2020年人保财险最大的关注点在哪儿,信保业务必然是其中之一。

2020年年初,在人保举办的2019年业绩发布会上,时任董事长缪建民将信用保证保险的“缺口”正式向市场公布,这也引发了一众讨论。自此之后,人保的信保业务也就被行业重点关注。

数据显示,2019年,人保财险的信用保证保险亏损了28.8亿元。由于信用保证保险赔付率的上升,也带动了人保财险整个赔付率的上升。2019年,人保财险赔付率达65.9%,同比上升了3.9个百分点。

至2020年年中,人保举办的半年业绩发布会披露,其信保业务已经缩减至48.18亿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58.6%,是集团财险领域保费下降最大的一类产品,这也没有阻止此类产品的经营亏损。2020年上半年,人保财险信用保证保险承保亏损29.48亿元,拖累了人保财险的承保利润。

正是因为信用保证保险带来的巨大缺口,才使人保财险坚定了要缩减信保业务的决心。由此,至2021年上半年,人保财险信用保证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1.63亿元,同比减少73.1%。

曾经埋下的雷,需要持续拆除。人保财险表示,公司积极调整业务结构,持续出清存量业务风险,继续加强催收追偿和过程管控,坚持效益优先,严控新增业务质量,融资性信用保证险业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正如在2020年年中业绩发布会上,人保集团副董事长、总裁王廷科所说,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险种,需要专业化的经营与管理,而不是基于精算,也不是基于大数据法则。因此,人保财险会理性发展、审慎经营,绝对不能以一般财险强销售的思维去发展此类业务,不贪大求快,过度追求规模。

信保走向哪里

监管引导量力而行

对于信保业务,大家对其既爱又恨。这一险种的兴起初衷在于促进经济、保障民生,最初是提供一种信誉兜底的保证功能,而且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壮大。

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财险公司的信保业务保费规模从20多亿元增至600多亿元,十年间增长30倍。如果在不发生风险的前提下,信保业务是一项可以快速积攒实力的业务。但如果一旦发生风险,则是不可预测的“深渊”。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风险因子不断增多,信保业务也开始面临挑战。自2019年开始,信保业务市场开始出现“变脸”。保费增速减缓,甚至有公司开始退出信保业务。至2021年上半年,信用保证保险保费收入304亿元,同比下降30.9%。

伴随信保业务发生的爆雷事件不断发生,一些保险公司动辄几亿、十几亿元赔付,有的甚至对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最明显的如2017年左右的“侨兴债”事件,多家企业深陷其中,有险企“踩雷”出现了巨大亏损。有的公司还因信保业务拖累,增资扩股,甚至偿付能力长期告急。

这样一个险种该如何发展,其实是大家一直在探讨的问题。

此前,针对信保业务,多地监管部门曾发布消费提示,要求险企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审慎开展。2020年9月,银保监会也曾印发《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两个指引,从“前台”的销售,到“后台”的风控,再至后期的“追偿”给出了建议。

总体来看,监管还是希望该业务能为服务实体经济“办实事”。在此前发布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银保监会设置了弹性承保限额,以此方式引导有能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通过调整业务类型,扩大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领域。

可见,信保业务非一言可否定,还需要正确的引导,进一步加大风控。

正如今年两会提案中,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所说,要“呼吁建立政府数据共享机制,助力信用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培育敬畏风险、坚守合规、严肃问责的风险文化;加强银保合作,进一步规范相关管理机制和配套基础建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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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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