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丨纵览美英日新能源车险四重启示

2021-06-21 17:55:17 和讯名家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已突破500万辆。在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国已占据重要地位,不仅是产品生产大国、且消费也处于世界前列。

  然而,我国还没有推出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专门汽车保险,对新能源汽车进行承保的保险公司实际上仍然是按照传统燃油汽车保险的条款来承保,现有的汽车保险并不足以准确地保障新能源汽车可能存在的新型风险。

  倘若发生保险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将无法精确评估车辆的风险状况,极易造成责任认定模糊,理赔发起困难。本文将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来探讨我国新能源车险的发展策略,希望给业内人士带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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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urance Today-

  美英日三国新能源车险经验分享

  纵观世界,不同于中国反应较为迟缓的车险业,针对新能源汽车,发达国家车险业已基本形成相应的风险产品体系。

  如,在墨西哥以及欧洲等地,法国安盛保险针对纯电动汽车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不仅包括传统保障,且将公共充电意外以及挂墙式充电器保障等纳入其中。据悉,其已经产生以新能源汽车为对象的专用保险主体,如英国地区的Plug insure公司等。下面举几个国家的例子来详细说明。

  美国新能源车险的发展

  车辆若想在美国合法行驶,即需要购买责任险,此种险种近似于中国的交强险。责任险包括身体伤害责任保险和财产损失责任保险。赔偿数额以及保费将因地区不同而不同。

  其中,身体伤害责任险的保费为每年300到400美元,赔偿数额一般在1到30万美元。财产损害责任险的赔偿数额往往在1到5万美元,用户可自由选定购买的主险为碰撞保险、亦或是车辆损坏综合险等。

  美国地区针对电动汽车的投保近似于传统汽车,责任险属于必投险种,且可对全险、人身伤害险等相关商业险种进行投保。

  不同于传统汽车,若将充电桩安装于自家时,将对该家庭的房屋险保费产生影响。美国俄勒冈州以及加州法律明确提出,主人在针对房屋进行责任险投保时,需要将充电设备纳入其中。

  依据美国相关协会的研究来看,虽然在使用方面,混合动力汽车、普通汽车并不存在明显差异,按对比普通汽车来说,混动汽车保费明显更高。引起上述现象的具体原因在于,维修混动汽车的费用相对偏高。

  此外,美国业界认为混动汽车更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与行人以及自行车等发生碰撞。究其原因可能是对比普通汽车,混动汽车行驶更为安静、噪音较小,可被察觉度不高。由于此类汽车尺寸不大,当碰撞事故出现时面临的损失更为严重,并会产生高昂的维修费。

  所以,对比普通汽车,混动汽车往往面临较高保费。虽然其保费相对偏高,但部分美国保险企业也会为其提供费率方面优惠,如Farmers Insurance保险公司可为混动汽车、电动汽车提供的保费优惠达到10%。

  B·英国新能源车险的发展

  以前,在英国电动汽车的消费者为了完成投保工作,需寻求专业公司提供帮助,而现在有关投保工作已更为便捷、简单,即在英国地区电动汽车的投保活动基本等同于普通汽车。

  但英国也有部分专门保险公司可将优惠政策提供给电动汽车,部分车企也会将配套电动汽车的保险提供给消费者。对比等级以及尺寸相同的普通汽车,英国业界在电动汽车保险方面给出更高评级。一般而言,若车辆保险具有较高评级时,保费缴纳也相对更高。

  例如,在英国保险商协会的评级系统之中,大众高尔夫以及福克斯均被评定为20级,而与之级别相同的纯电动汽车日产聆风却在英国市场上达到22级,比上述两款级别更高。

  然而,保险评级并非是对保费厘定产生影响的唯一因素,驾驶风险等级也将对厘定保费产生直接影响。在英国有调查显示,对比传统汽车车主,电动汽车车主的驾驶风险更小,导致英国业界普遍认同电动汽车车主的理性更强、对安全更为关注。

  因此在英国,电动汽车的车主保险比传统车主更低。部分保险公司,特别是以电动汽车保险作为主营业务的公司,还针对部分高端车型量身定制相应的保险产品,且此类产品一般是车企以及保险公司合作后形成的产物。

  如英国Plug insure保险公司将欧洲范围内的拖车、维修服务、触摸屏等诸多服务提供给特斯拉车主,其实这些服务均源自于特斯拉的维修中心。

  C·日本新能源车险的发展

  部分日本保险公司将保费优惠提供给环保汽车,部分则依照比率施行优惠,部分则为定额优惠。日本业界针对环保汽车进行保费优惠政策的设计,具体原因并不是因为非环保汽车的事故率更高,而是为提高环保汽车销量,此种政策也与日本可持续发展方针相符。

  但可享有这一优惠的仅为具有较短车龄的环保汽车,各类保险公司也针对此提出了不同要求,车龄上限往往在13到37个月之间。即便客户购买的并非新车,只需要符合与车龄相关的要求,即可享受对应的优惠。

  各个公司也针对环保汽车进行不同范围的界定,部分保险公司仅认可电动汽车属于环保汽车,而部分企业则不仅将电动汽车纳入其中,还囊括甲醇、CNG汽车等。部分企业还针对此制定与优惠条件相符的电动汽车目录,仅当电动汽车存在于目录之上时,才可在参加保险时享受一定优惠。

  当前,日本在电动汽车保费优惠方面仅以私人作为对象,除此种优惠以外,部分保险公司还将专属服务提供给电动汽车,如因电池耗尽车辆难以移动时,可提供一年10次的免费服务,免费拖动车辆至相应充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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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urance Today-

  国外经验的四大启示

  因为缺乏历史数据和过往经验,我国保险行业还未推出为新能源汽车量身打造的专属保险产品。下面笔者结合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提出相应的策略建议,从而为我国保险行业能够制定出合理、规范、并具有可行性的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提供参考。

  启示一:开发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

  其实近年来,包含央行在内的多个部门早已发声“促使保险公司能够以新能源汽车作为研究对象,推出与其风险特征相适应的专属保险产品”,增强保险业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

  电池模组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动力来源,是对比传统汽车最明显的不同之处。但是就当前来看,即便是新能源汽车市场已达到较高发展程度的发达国家,也并未有保险公司以动力电池为对象、专门推出相应保险产品,但他们已在车辆保险方面计算动力系统的成本以及安全性。

  就国内来看,虽然费率厘定制度并不健全,但作为此类汽车的动力来源,需对电池部分加以关注,可以为电池在成本和安全性两方面制定专属的保险产品。除可将车辆明确为保险标的以外,在车主实际使用进程中也可针对其他环节完成保险产品的设计工作,如国外较为常见的充电桩保险等。

  我国保险行业需要对相关专属保险产品进行深入研究、推出并引进,一是从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商的风险角度出发,针对新能源汽车本身及其电池、电控等相关技术、部件的生产厂商,推出相应产品责任险;二是以客户需求作为切入点,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出专属附加险种,如以电池模组作为对象的附加险等。

  启示二:制定有利于新能源车险业务的优惠政策

  当前,针对新能源汽车,国家提出的相关优惠政策依然仅存在于购买车辆环节,但在实际使用方面,如在投保方面并未如传统车辆一般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导致消费者高价投保,大大增加了用车成本。

  而且由于新能源汽车成本较高,对比而言,此类汽车的保费明显偏高。国外的保险公司往往会将费率优惠提供给电动车所有者,通过降低保费的方式来减少消费者的用车成本,更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为使得新能源汽车得到更为广泛的运用,倡导绿色消费。国内监管部门可倡导保险企业效仿国外,针对此类汽车完成优惠政策的设计工作,以便投保人实际使用成本得到降低。这里需要基于政府部门的主导,针对新能源汽车开展相应保险业务。

  首先,可结合税收降低方式,如开展新能源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免征增值税、或税率设定相对较低等。此外,政府也需要通过对专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出台,使得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用车成本得以明显降低,构建为发展新能源汽车提供支持的政策体系,并对此加以充分完善。

  启示三:多部门协同防范新能源车险中的道德风险

  保险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可适当提高绝对免赔率,也就是将发生车损时不赔金额与损失金额的比率增高,保险公司只承担超出免赔额部分的损失赔偿责任,而未超出免赔额的部分则由投保人承担。这样被保险车辆的利益损失就可以更密切的与投保人的联系起来,督促被保险人加强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安全及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更加注意车辆的防损防盗,以此来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保险公司还应降低对新能源汽车的承保金额。对新能源汽车的承保,按损失赔偿限制条件中的“以保险利益为限”进行赔偿,即对新能源汽车按照投保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际价格(新车市场价扣除政府补贴的部分)进行承保,但由于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不同于普通汽车,其零部件使用寿命较短且使用成本过高,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建议保险公司可以对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采取比例赔偿制,即按照实际承保金额占被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零部件损坏的赔偿。

  若新能源汽车遭遇盗抢或是面临全损问题时,依照保险利益,由保险公司完成赔偿工作,损失补偿的最大额度需在保险利益范围以内,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保险行业协会方应积极参与决策论证,讨论出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保险发展有利的对策建议;开展调研工作,切实增强提供新能源汽车保险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与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协作,抑制新能源汽车保险中道德风险的产生,维护保险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国内外保险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沟通情况、收集信息、引进技术,通过借鉴国外在新能源汽车保险方面的成熟经验,推动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的持续发展。

  保险监管部门应针对新能源汽车保险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且需要有效监管相关道德风险,进而避免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等利益受到任何侵害。司法机关方面,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应对新能源汽车保险欺诈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侦查,并加大相关惩罚力度,及时阻止伤害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促进新能源车险行业的稳定发展。

  启示四:科学合理地厘定新能源车险费率

  国外在厘定新能源汽车的保险费率时,其所运用的等级评价体系相对完整,综合投保人、车型等诸多信息,综合评估维保成本、此前出现状况并进行计算,进而产生针对性较强的报价。此种制度不仅使得投保人、保险的利益得到保障,减少赔付多、保费低等问题的发生,也可避免保费高、赔付少等现象。

  此外,也是对驾驶员安全驾驶的引导,保费之中将对安全驾驶产生优惠,危险驾驶所需缴纳的保费相对更多,为使得保费得以减少,驾驶人往往更为注意驾驶安全,这样也大大减少了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的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相比于传统车型而言,新能源汽车往往与之存在结构方面的明显差异,所以在保险费率厘定方面不仅需要对传统物理参数进行考虑,也需要对其具备的独特变量(如电池信息等)有所考虑。

  笔者认为,针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保险费率厘定时,电池信息将在区分风险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同时也属于建模方面的重要变量,如明确百公里电池电压如何变化、实际耗电量、行驶过程中的电池温度改变、使用电池频率等。上述信息的获取以及运用,必将使得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区分风险。

  所以,在获取数据信息方面,保险公司需加大数据采集的宽度以及力度。若保险公司规模较小,不具备累计及数据采集等能力,也可考虑与三方数据源开展合作。

  当前,政府以及生产企业已逐步推进监控车辆运行和采集数据等相关工作,行业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文件中也积极倡导保险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构建创新机制,尝试逐步放宽费率厘定自主权。

  因此,笔者建议包括行业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同开展合作,构建起采集相关保险数据的测算系统,为科学选定参考指标、厘定保险率奠定基础。

  总之,我国保险行业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对新能源汽车保险进行深入探索,进一步制定出合理、规范、并具有可行性的新能源车险产品,推动新能源汽车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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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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