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成消费金融青睐融资渠道,有哪些潜在风险?

2021-06-18 11:50:53 和讯名家 

商业保理牌照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应用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021年初字节跳动在拿到了一张商业保理的牌照。虽然表面上,商业保理业务是ToB的,但实际上对头条系来说,与其C端的分期业务密不可分。

但是在消费金融领域,最引人瞩目的还是蚂蚁集团旗下花呗产品中对商业保理的应用。而透过近日淘宝在“先用后付”模式上的布局来看,蚂蚁集团旗下商业保理融资的规模,很有可能大幅增长。

从目前的监管政策看,通过商业保理的方式做消费金融业务是可行的,但也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一切取决于商业保理牌照下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情况——如果参与到敏感业务领域并引发诸多问题,那么潜在的风险就很可能变成现实的风险。

消费信贷变身保理付款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商业保理业务是供应商将其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商业保理企业向其提供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等服务。

监管部门对商业保理行业的政策支持,更多的是出于对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考虑,希望通过商业保理融资的方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而实际上,商业保理行业却早就看上了消费金融这块肥肉。但是,商业保理禁止从事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

既不能发放贷款或者受托发放贷款,还想拓展行业的生存空间,那就只能在业务范围上做文章,切入点就是——对以个人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开展保理业务。

消金界注意到,在花呗服务中, 除了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消费信贷服务,还有一部分是保理付款服务。保理付款服务由蚂蚁集团旗下的商融(上海)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融保理”)提供。

具体服务模式是,当买家向商家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商融保理依据花呗额度和交易金额,购买商家对买家的应收账款债权,从而使买家可以获得延后或者分期付款的服务。

我们之前就提到目前淘宝在推的“先用后付”模式。

芝麻分≥550分的消费者可以在淘宝开通“先用后付”功能。开通后会获得一个最高2万的信用额度,最高2万元。这此额度内,用户购买淘宝上有“先用后付”标识的商品,可以“0元下单,到期付款”,在到期付款前可以选择退货或者付款,当然付款也包括分期付款。

在这个模式中,在交易的那一刻,买家并没有付款,因此卖家形成了一笔应收账款,然后由商融保理来购买这些应收账款。

这一同操作下来,之前消费信贷的模式就可以变为保理付款模式。

商业保理公司就以此进入到了消费金融领域。

客观来说,这一交易模式不可谓不妙——C端用户的体验基本没有差别,依旧可以延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因为有了“应收账款”这一因素,授信机构则可以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变为购买了“应收账款”的商业保理公司。

成为受追捧的融资渠道

而对平台来说,除了金融机构,又多了商业保理这一融资渠道。

消金界注意到,商融保理实缴资本3亿元,法人是黄浩,也是网商银行行长。从商融保理与网商银行同一法人可以看出,蚂蚁集团将商融保理视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

根据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商业保理企业可以向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也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发行债券、再保理等渠道融资。

具体到地方为了优化当地的营商环境,尤其是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至少在政策层面,是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公司与监管名单上的商业保理公司合作,为保理公司提供融资。

根据上海市2020年11月发布的《上海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商业保理公司可以向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也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再保理等渠道融资。

对比融资渠道,《上海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比银保监会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多了一个“资产证券化”。

这对商业保理公司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融资方式。

实际上,全国首单互联网电商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就是商融保理2018年3月在上交所发行的。基础资产就是天猫商城和阿里生态中商户的营收账款,通过对商户营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为商户和上游供应商融资。

据了解,在天猫商城和阿里生态中开展保理业务的商户,单笔业务金额在0-50万元之间,最高也不超过500万,当时得到上交所放行,正式因为监管认为这种方式可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说到这里就很容易就能想到目前小微企业贷的风口。从商融保理发行的ABS来看,类似资产对银行的吸引力也是很大的。

如果底层资产基于平台电商生态,有真实的交易行为,商户又大多数是小微企业,那么对有小微贷放贷任务在身的银行来说,无异于是风险可控的优质小微贷资产。

据消金界的了解,已经有国有大行在观望这类资产。

潜在的监管风险

或许我们就可以能更深入的理解,为何目前电商都在推“先用后付”的模式,因为通过“先用后付”,可以把对C端的消费贷,转变成对B端应收账款的商业保理,然后以商业保理的方式去融资。

原本的消费信贷,摇身一变,成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供应链金融产品。

如前面我们对政策的分析,这种方式在目前的监管政策下是可行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受鼓励支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模式没有风险。

还是以商融保理所在的上海市为例。

2021年1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涉个人客户相关业务规范指引》(以下简称《个人保理规范指引》),规范涉及到个人客户的商业保理业务。

在《个人保理规范指引》引发前,上海市很多商业保理公司,已经将业务发展到了乘用车及营运车辆租赁、个人消费、个体生产经营等领域。

但就像我们在前面提到的,涉及到个人的保理付款模式还是相对比较复杂的,在客户和保理公司之间产生了很多分歧,问题层出不穷,引来监管出面规范。

在上海市的《个人保理规范指引》中,明确禁止商业保理公司以在校学生或其他缺乏必要偿付能力的个人客户为保理融资人、还款义务人,禁止为个人客户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而且还明确给出了“审慎展业”的范围,不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在长租公寓、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风险高发领域开展业务。

上海对商业保理公司的态度已经非常细化了——可以做个人业务,但不要做高风险的个人业务。

而在银保监会以往的表态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在监管眼里,商业保理公司的保理业务,本质上还是类融资或为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是典型的信用中介,但其信贷标准却明显低于银行贷款。其实质就是影子银行,存在监管套利的风险,始终都要严加关注。

可见无论从银保监会层面,还是在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商业保理的态度是一致的:作为一种健康的可控的补充可以,但不能成为监管套利的通道,尤其不能引发风险。

就目前来看,监管对商业保理行业还称得上“宽松”,为保理行业,也为消费金融行业,留了一扇门。这扇门是敞着还是关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业发展状况,因此,不碰现金贷,不进高风险领域,对保理行业来说是个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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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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