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深圳银保监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开出七张罚单,合计被罚109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任命临时负责人未向监管机构报告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对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罚款7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当事人刘宝林、谢智龙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4万元,对马集、聂挺、吴舒、黄建超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7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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