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消息,晋中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被处罚款5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