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6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简称“利宝保险浙江分公司”),以及当事人杨伟明。
利宝保险浙江分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杨伟明对上述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利宝保险浙江分公司罚款35万元,对杨伟明警告,并罚款2万元。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