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11月4日,盘锦银保监分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山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盘山支司”)合计被罚17万元。
根据罚单,太保财险盘山支司2019年通过公杂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科目虚开发票38笔,向盘锦市兴隆台区东南电子商行等6家公司支付费用合计19.80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提取现金19.22万元,全部用于返还给投保车险的保险客户。太保财险盘山支司经理张亮直接参与违法行为的实施,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最终,太保财险盘山支司被罚15万元,张亮被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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