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满月”。一场声势浩大、相对彻底的改革,在这一个月一度被“退保骗佣”、“4S店作梗创收”抢占风头,不过这丝毫不会影响车险综改的推进。这一个月,车险在各地的落地究竟如何,一起来听听车险综改“满月”座谈会的实况。
此前,为全面了解车险综合改革后市场运行情况,确保行业车险综合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山东银保监局已就当地的车险综合改革情况进行了一场工作座谈会。
会上,对于这次车险综合改革,既有肯定,如消费者享受到切切实实的价格降低、服务增加的红利。但也提出了新的问题,如自主定价系数普遍偏低;手续费不按报备费率支付、个别公司超出标准支付;出现保费充足度不够、单均保费降幅过大的现象等。
就在车险综合改革“满月”时,『A智慧保』获悉,针对这次车险综合改革落地实施情况,一场全国性的关于车险综改的座谈会也于10月19日如期举行。这次会议不仅是对实施一个月的车险综合改革情况进行总结,更是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进行车险监管进行的新安排、新部署。
毕竟,作为车险经营以来最大的一次综合性改革,无论是行业还是监管,都对这次的大变革充满了期待。
基本目标达成
“双降、双升”有成效
对于这次车险综合改革的收获,多家媒体已进行了多个相关报道,或从消费者角度,或从保险公司的车险保费收入角度。如今,在车险综合改革的“满月”座谈会上,监管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此次车险综合改革目标基本达成。
其实,从7月的“预备”,到9月19日的正式实施,短短数月的落地,足以体现监管对于车险领域大整改的决心。尤其是对于车险长期存在的问题,如行业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监管更是“三令五申”。
而这次车险综改,目的就是让规范经营成为行业习惯,以高质量的供给满足消费者对车险的需求,促进行业可持续性发展。
目前来看,这次车险综改取得的部分效果不错。例如:
在让利消费者方面,降价、增保效果显著。一个月的实施,车险市场呈现出保费、手续费双下降,保险责任限额扩大、商业车险投保率上升的新局面,市场乱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规范。
据悉,目前车均保费从3700元下降到2700元,平均降幅27%,车险保费出现下降的消费者占比高达90%。其中,保费下降超过30%的消费者占比达到69%。
在投保意愿方面,商业车险投保率与保额明显上升。数据显示,商业车险投保率由改革前的 83.8%提升至85.8%。其中,车损险的投保率由改革前的60.5%上升到64.8%;商业车险平均保额由改革前的90万元提升到125万元,增加保额35万元。
在手续费方面,出现大幅度下降。据统计,当前全国车险平均手续费11.6%,整体下降20个百分点以上,有效地遏制了改革前通过高手续费恶性竞争的市场乱象行为,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
当然,在此期间,从市场整体来看,监管表示经营思路比较理性。各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高低水平,基本与当地交强险赔付情况相匹配。例如,交强险赔付率比较高的宁波、 江苏等地,商车险自主系数分别为1.039、0.979,居全国前列。交强险赔付率较低的西藏、云南等地,自主定价系数分别为0.843和0.847,是全国最低的两个地区。
八大问题仍待解
异地“黄牛”业务等新问题滋生
虽然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在各家公司执行过程中,许多问题开始显露出来。据悉,在此次座谈会上,八大问题被列出。监管人士表态,目前车险市场上依旧存在很多未解的问题,不仅有旧问题的冒头,还有新问题的滋生。
问题一:高手续费反弹
从手续费看,此次车险综合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遏制高手续费。但经过紧张的改革准备,车险市场在改革前期、改革之后还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拼手续费现象。例如,部分公司在综改前抬高手续费、冒进抢收,综改落地后,没有及时调整,经过短暂的观望后,又开始新一轮的业务争抢。
监管人士称,部分险企从综改前的单拼费用,到综改后的费用、价格双拼,支付和承诺的市场费用仍然超过报备的上限。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二网、新车方面,问题更加突出。
虽然综改后,手续费上限标准降低了,4S店从保险业务获取的收益下降,但为了对冲收益下降,部分4S店在承保端抬高手续费的同时,在理赔端也抬高了工时价格,对市场造成恶劣的影响。
问题二:自主定价系数不均匀
从自主定价来看,此次车险综改给了保险公司更大的自主权,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消费者的风险水平、自身的风险识别和精准定价能力给出相对应的保费方案。但从具体实施看,自主定价的实施似乎是“有名无实”。
例如,部分机构在价格敏感度更高的家用旧车板块,不区分车型、个体风险,基本都按照0.65的下限出单。还有部分地区及机构,自主定价系数分布不是很均匀。
据透露,河南、山东、山西、河北等地,自主系数为0.65的保单件数占本地区商业车险保单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33.2%、33%、32.82%;从机构方面看,中小机构的自主定价系数为0.65的保单件数占比超过30%的机构有12家。大体来看,排名靠前的8家保险公司,自主定价系数应该说分布得比较合理。
从系数分布不均匀的原因看,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部分公司业务量较小、业务结构单一,为了实行报行合一,需要一定数量的低折扣业务来权衡自主系数的均值;另一方面,确实存在部分机构在综改后采取低价经营策略,主观上弱化风险的筛选。
另有数据显示,商业车险整体自主系数执行情况低于当地报备标准超5%的地区有重庆、浙江、河南、四川、宁夏五个地区,分别低于报备值7.39%、6.99%、6.62%、6.31%、5.71%,上述地区整体低于报备水平。
问题三:新旧车险价格差距依旧大
自主系数的确定,最直接的影响,便是车险价格。而在新旧车车险价格方面,既存在新车价格执行问题,也包含新旧车价格差距大的问题。
据介绍,从新车车险的定价看,新车自主系数实际执行情况高于报备超过10%的地区有海南、陕西、广东、河北、内蒙古、甘肃,分别高于15.18%、15.44%、15.3%、14.55%、13.22%、10.66%。而新车价格执行不到位,有些地区就有可能产生高费用问题。这对于让利消费者就不是很明显。
另外,新车车均保费由改革前的6000元降到4800元,降幅达20%,但是前五家的新车自主定价系数均值是1.027,旧车为0.87。考虑新车的NCD系数均值是1,旧车的NCD系数均值是0.71,新车的签单保费相对旧车高出不少。
在新、旧车赔付率差异不大的情况下,新车的价格水平一方面没有保护消费者利益,另外一方面也不利于维护新的市场秩序,高手续费可能成为新车突出的问题。
问题四:给予合同外利益依旧突出
扰乱市场秩序,不仅是高手续费所带来的恶性竞争,还有部分机构或人员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利益等现象。
监管人士表示,代理机构拿到高手续费后,通过销售返现来吸引客户。据市场反映,个别主体在电销渠道给予了14%-15%的费用返还。
问题五:增值服务条款使用存在问题
据悉,部分公司使用增值服务条款不是根据公司服务能力与客户需求开展,而是根据条款允许的最高次数进行免费提供,这就造成了噱头、夸张炒作。
有的地区还存在机构对高端车安全检测的服务报价达到保费收入的一半以上,可操作性不强,存在恶性竞争。
问题六:异地业务有所冒头
旧问题未解决之余,新问题又滋生出来。由于各省费率与手续费存在差异,保险圈的“黄牛”也开始了动作。
监管人士称,黄牛异地询价、出单的情况增多,导致部分团单业务、渠道业务有计划性地从手续费较低地区流向手续费较高地区,甚至出现行驶证修图的现象。这不仅扰乱了低手续费、低费率地区的市场秩序,也破坏了当地的数据基础。
问题七:系统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部分地区反映,公司业务系统不稳定、对接不够顺畅,在车险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故障,影响业务正常办理。例如,出现无法录入投保信息、推送客户的缴费码无法正常缴费等情况,影响客户投保体验。
为此,在对接新车险数据库中,公司的系统也需要进一步升级、完善。
问题八:政策培训宣导不到位
虽然从7月开始,到9月紧锣密鼓执行,但从地方反映及暗访情况看,各公司的政策培训、宣导工作参差不齐。例如,有的保险机构网点不放置综改的相关资料,有的保险机构柜台工作人员对综改内容不完全了解,无法准确解答客户的咨询。
下一步的六大要求
对违规者将零容忍
作为财险领域关键性的监管动作,车险综改的未来牵涉多方。毕竟,这次推行的车险综合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已超此前的历次改革。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当车险综改依旧在向前疾驰时,及时地跟进、分析、解决问题,才是未来的重点。为此,对于下一步的车险综合改革,监管提出六大要求:
要求之一:树立第一责任人,增强合规意识
无论公司大小,都要树立市场秩序稳定健康发展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大公司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带头维护市场秩序。
当然,公司还要带头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合规经营是底线、是红线,但一些公司合规理念依旧不强,抱有侥幸心理,不断试图突破底线。
监管提醒,如果这些公司还没有认清形势,继续挑战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的大局,监管会视情形采取严厉的措施。如果公司在改革后,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在查实后,将采取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理。
要求之二:自查整改新车业务
监管人士表示,新车市场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公司为拿到业务,对代理渠道的任何要求一律点头应允。但为了更好维持市场秩序,监管建议各公司要好好梳理新车业务,与监管导向相违背的,需要先自行调整、自行整改。
下一步,监管将指导各局采取措施,对新车车险高定价、高费用、高送修等问题突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机构,抓典型,从重从严处理。
要求之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宣导工作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风险防范工作不能放松,要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风险的底线。为此,对于从业人员的培训,是守住风险的最根本风口。
监管要求,培训内容要随着车险综改进程不断调整完善,从机构高管到一线业务人员都要熟练掌握。适时开展测评,特别是加强客服人员的培训,正确解答客户的咨询,妥善处理好车险投诉。
要求之四:做好队伍及合作商的管理
监管提醒险企,不带头通过高费用或者低价格来争抢业务、不发表改革相关的虚假宣传、不制造新的新闻噱头争抢业务或者打压对手,坚决杜绝利用车险改革进行炒作、销售 误导以及同业诋毁。
一旦造成负面舆情风波或群体性事件,监管会严肃查处相关公司。
要求之五:做好改革过程中的风险研判
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完善应急机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强车险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
要求之六:加强监测
通过各公司对费率情况进行监测,加强成本管控。对超过价格监控幅度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增提准备金,一方面加强公司成本意识和成本管控,另一方面防范经营风险。
当然,对于配合车险改革的各方监管部门而言,也需要继续推进、改善、加强相关工作。例如:
○ 监管部门将对中小公司开发的电网销专属产品和创新产品予以优先支持。
○?保险业协会要根据综合改革后的市场变化,完善车险行业自律,实时开展车险反欺诈合作,打击类似新车退保等团体欺诈行为。
○?中国银保信将继续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行业标准车型库的建设。确保车型库的准确完整,配合做好数据监测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数据和系统支持,做好费率预警,保障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地。
○?精算师协会要开展对各公司的培训工作,指导各地用好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
这是一次全行业的协同工作,更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的一次重大改革。这次的成效,或对未来监管政策的推进起到一定借鉴意义,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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