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机制,对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进行统一规范,保护行政申请人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办法》全文共计6章90条,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的范围、办事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等,以规范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保险中介业务许可等行政行为,提高保险中介许可及备案事项的办事效率,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后发布实施。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保险中介业务许可等行政行为,进一步明确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条件、材料、流程和期限等,保护行政申请人合法权益,我会起草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zx@cbirc.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险中介许可及备案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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