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局出台16条措施

2020-08-07 14:35:55 海峡经济网 

记者从浙江银保监局获悉,近日该局印发《关于金融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出台16条措施,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疫情给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刻变化,进一步优化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分五个方面共16条。在第一方面,首先就提出了“夯实重点领域金融保障,全力护航经济基本盘”。其中包含3条措施——强化金融支持“稳外贸”、 加快推动消费复苏回升、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在“稳外贸”上,《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强对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的金融服务。

在“消费复苏”上,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支持力度,并创新发展消费信贷,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助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此外,还强调了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决防止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而在“扩大投资”上,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对接“4+1”重大项目等浙江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开发专项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鼓励推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贷款产品等。

《通知》第二方面则提出了“强化关键环节金融支持,畅通产业发展循环”,共2条措施,包括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明确2020年实现辖内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深化产业链金融服务,提出精准对接浙江“10+1”标志性产业链,强化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服务,为浙江产业链核心企业的省外及境外上下游配套企业延伸提供支持。

《通知》在第三方面提出,“扎牢风险抵御屏障,在主动作为中防范化解风险”。该方面共5条措施,包括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建立适应疫情影响需要的内部联合诊断机制,提升金融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既要做到应贷尽贷快贷,也要防止信贷资金的无效低效占用。

《通知》在第四方面提出“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充分释放制度势能”。包含4条措施,具体来看,首先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研究制定符合后疫情时期特点的信贷政策,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转移到实体经济领域,坚决防范影子银行死灰复燃、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其次,要求改进内部授权管理,进一步下放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和科学性;加快完善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基层人员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此外,还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包括结合疫情影响及时修订绩效考核办法,适当弱化利润增长要求,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

《通知》最后一个方面是“加强政策传导落实,提高监管有效性”,共两条措施。分别为,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政策落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将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有效地传导落地基层;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和指导,此外各级银行业协会和各保险社团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督作用,全力保障市场主体纾困和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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