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分支机构改建为友邦独资人寿保险子公司的请示》(友中发〔2019〕48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上海分公司改建为独资人身保险公司,改建后的公司名称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同意你公司广东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江苏分公司改建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同意你公司东莞支公司、江门支公司改建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支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江门支公司;同意你公司天津营销服务部、石家庄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下辖的天津营销服务部、石家庄营销服务部。
三、核准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章程。
四、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777,399,440元。
五、核准李源祥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张晓宇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六、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可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
(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包括分出保险、分入保险;
(四)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七、核准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7号友邦大厦3-8楼。
八、原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由改建后的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其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及其它合同由改建后的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保险合同及其它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九、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和其它要求报送的材料。
请你公司据此批复到我会申领《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工商注册等有关手续。
附件: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章程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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