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退保是保险公司颇为头疼的一件事情,不仅会对保险公司的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退保之后如何进行二次销售,弥补现金流缺口,保证流动性也成为保险公司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在今年特殊的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面临的退保问题引发监管部门关注,风险提示、摸底排查、限时报告接连上阵。
继湖北、浙江、黑龙江三地银保监局发布“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后,5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近日,广东银保监局下发文件,要求辖区内重点排查集中退保的风险和业务,包括可能存在的大额保单续期困难、“黑产代理投诉”等,并限时上交风险排查报告。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可以摸清险企风险底数,还可研究制定相应举措应对集中退保风险,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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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四类重点风险
5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人士处独家获悉,近日广东银保监局向辖区内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人身保险公司集中退保风险排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摸清疫情期间辖内人身保险机构风险底数,排查四类重点风险。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通常情况下,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险产品都会有10-2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并不会产生任何费用。但过了犹豫期退保,就会产生本金损失。不法分子瞄准过了犹豫期又想全额退保的用户需求,打出“全额退保”、“代理退保”的幌子,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从《通知》来看,“黑产代理投诉”引发的非正常退保风险便是广东银保监局关注的重点之一。
何为“黑产代理投诉”?通常是指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这种行为本身就属于恶意操作,而且违法违规。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代理退保”骗局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在于其背后有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让很多人以身试法。通常操作方法是找一些离职的业务员,让其诱导之前对接的客户与公司联系要求退保,并采取专门的话术收集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证据,通过投诉来施加压力。
除“黑产代理投诉”外,《通知》还指出,应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额保单因续期缴费困难面临的退保风险,及退保压力较大且业务增长乏力公司存在的现金流风险。同时,代理人通过基本法套利导致的集中退保现象,也是监管要求应重点排查的风险。
对于大额保单因续期缴费困难面临的退保风险,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认为,属于正常现象,受疫情影响,部分保险消费者由于收入下降不能及时进行保单保费的缴纳,而针对这一情况,消费者也可以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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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定四项重点业务
摸底四类重点风险的同时,在具体业务方面,广东银保监局圈定出了四项重点业务。
《通知》显示,保险公司要关注保单收益可能低于客户预期的产品。具体来看,包括红利分配水平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的分红险产品,结算利率显著低于客户预期的万能险产品,以及存在较大浮亏的投连险产品等。
同时,公司还需关注存续期5年以下业务。《通知》明确,应从产品设计、销售策略、保单收益等角度出发,合理预估相关产品在2020-2022年的退保情况,防范短期内集中退保风险。
集中退保风险的期交产品也是保险公司关注的重点。《通知》显示,应采取排查客户信息不真实保单、老年投保人保单、客户回访不成功保单、存在投诉纠纷的保单、失效保单、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费的保单等方法,筛查有风险的期交产品。
此外,监管部门还圈定出既往销售中存在误导的产品。如重点关注存在“存单变保单”、承诺高收益、混淆缴费期与保险期、隐瞒真实缴费期等误导行为,易引发消费者投诉或非正常退保风险的产品,特别要对上市时间早、销售较为集中、管控措施不严且在2020年集中到期给付的存量保单,加大销售误导风险排查力度,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缘何监管部门关注集中退保风险?对此,朱俊生指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集中退保的出现,不仅会导致原保险保费收入的下降,还有可能带来一些现金流方面的压力。
数据显示,从行业整体来看,去年71家非上市人身险退保金合计达到了2500亿元。“2019年,保险业退保金整体依然处于高位,与前几年销售的期限较短的产品仍处于退保周期中有关。”分析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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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限时报告
“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起管理的主体责任,对退保现象进行反思,更加关注提升自身公司治理和业务品质。”朱俊生如是表示。
而为遏制风险,广东银保监局也明确,各保险公司根据排查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各级机构责任。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同时,为了掌握风险底数,广东银保监局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应结合风险排查实际情况,撰写风险排查报告,填写集中退保风险排查表。具体来看,风险排查报告应从风险排查工作组织情况,重点风险和重点业务排查结果,排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风险应对措施和建议等四个方面撰写。?
此外,广东银保监局还划定时间表,要求相关保险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撰写风险排查报告,填写集中退保风险排查表,并于5月29日前完成报送。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保险公司应积极筛查并应对集中退保风险外,作为投保人的消费者也应谨慎考虑个人需求,理性选择退保。
今年4月,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就表示,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
“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该人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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