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银行业保险业一季度运行发展情况发布会上,董责险再次成为关注的话题。
传统的董事高管责任险起源于欧美市场,主要承保董监高个人因以被保险公司职务行事时的履职不当而遭受监管执法或民事索赔所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及民事赔偿金;同时可承保被保险公司因有价证券相关问题而遭受民事索赔所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及民事赔偿金。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也并非万能,通常来说,保险公司无法承保被保险人的故意违法行为。
对于目前A股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情况,平安产险介绍称,由于以往证券市场相关主体对于A股市场存在的风险及相关责任保险产品的了解比较有限,因此目前只有约8%左右的A股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比例还相对较低。但根据我们的判断,新《证券法》实施后,这一数字还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从平安产险于2019年的询价数据来看,主动咨询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以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了300%,近期结合新《证券法》的变革,更是再接到了更多上市公司的直接询价,不少证券中介机构和咨询机构也开始帮助他们的客户进行采购咨询。
对于未来董责险的发展前景,平安产险表示,与欧美不同,我国证券市场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中小投资者相较于上市公司而言在信息获取、资金风险、法律保护意识等多方面均处于弱势,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的投资者保护制度需不断地建设发展。而随着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和投资者维权意识及手段的不断提高,A股上市公司面临的证券类诉讼风险上升,这必定导致上市公司寻求风险转嫁机制的手段控制风险,从而为A股的董事高管责任险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着眼于未来,平安产险表示,A股市场除了需要本地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储备,更需要从市场风险的认知角度来进行进一步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市场参与主体实质上识别风险、了解风险,才能更合理的管控风险,A股的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市场也才会有更广阔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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