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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人寿津分被罚42万: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2020-01-02 20:17:24 新浪网 

新浪财经讯 1月2日消息,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今日公布关于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津分)的行政处罚信息。

经查,渤海人寿津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制提供虚假资料

一是通过提高邮储银行及工商银行(601398,股吧)渠道“福鑫双足年金保险(C款)”产品总监职级的管理绩效工资提取比例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对应银行保险渠道维护和商务宴请。二是虚列招待费、公杂费、会议费,用于渠道业务维护。

时任渤海人寿津分总经理傅宇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银行保险部经理解佩新为该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2018年间,跨区域承保1年期团体保险业务保单314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决定对渤海人寿津分罚款33万元,对傅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解佩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银保监罚决字〔2019〕63号)

当事人: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津分)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号楼601室

主要负责人:傅宇

当事人:傅宇

身份证号码:11022419700625XXXX

职务:时任渤海津分总经理

住址:北京市丰台区

当事人:解佩新

身份证号码:12010619680330XXXX

职务:时任渤海津分银行保险部经理

住址:天津市红桥区北运河西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对渤海人寿津分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渤海人寿津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制提供虚假资料

一是通过提高邮储银行及工商银行渠道“福鑫双足年金保险(C款)”产品总监职级的管理绩效工资提取比例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对应银行保险渠道维护和商务宴请。二是虚列招待费、公杂费、会议费,用于渠道业务维护。

时任渤海人寿津分总经理傅宇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银行保险部经理解佩新为该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2018年间,跨区域承保1年期团体保险业务保单314件。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渤海人寿津分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渤海人寿津分处罚款30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傅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解佩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二、渤海人寿津分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行为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渤海津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2019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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