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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保险业再次放宽外资准入门槛,增加股东类型、激发市场活力

2019-10-16 09:35:55 和讯名家  李皓洁

  保险业对外开放政策不断加码,外资准入条件迎“大松绑”。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资保险公司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方面,新增了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境外金融金钩入股外资保险公司两项内容的同时,还取消了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

  分析人士表示,此举有望进一步丰富外资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也为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1. “两允许两取消”

  《外资保险公司条例》通过新增允许条款和取消现行条款来放宽准入门槛,并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具体来看,条款新增两项内容。其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原则制定。”

  另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境外金融机构可以入股外资保险公司,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对此,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解释称,允许保险业外资以集团的身份设立公司,而不用必须通过其下辖的某个保险公司出资,给外资进入中国保险业带来方便。此外,之前的规定中并没有限制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外资保险公司,实践中一直有境外(非保险)金融机构做为外资保险公司的股东。新《外资保险公司条例》增加这句话,对此进行了明确,并且与2018年3月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相关表述也是一致。

  此外,放宽门槛还体现在删去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即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不用再满足“为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两项要求。也就是说,经营保险业务的年限以及在中国境内展业的年限都不再是硬性要求。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此举有助于鼓励更多有经营特色和专长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对此,王向楠介绍道,全球保险市场发展很快,一些有竞争力的、特别是经营新型风险和采用新兴技术的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不满30年,所以删除“30年”的要求能够让外国的这些公司进入中国,改善我国保险服务供给。同时,从国际上看,我国删除“30年”的要求能促进其他司法管辖区删除对我国的类似要求,便于我国保险公司(绝大部分经营未满30年)开拓这些市场。

  2. 迎新鲜血液 发挥“鲶鱼效应”

  对于外资险企的影响,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参与为我国金融业注入了新鲜血液,有效发挥“鲶鱼效应”,促进保险业竞争力提升。

  “多数进入中国市场的保险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信誉,具备先进管理经验、专业知识和优秀人才,为国内保险机构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有利于我国中资保险机构审视自身不足,加快改革发展。”刘福寿补充道。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后的《外资保险公司条例》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保险公司在内地(大陆)设立和营业的保险公司,比照适用本条例。同时加之其他条款的共同作用,或将为港澳台地区银行保险业带来利好。

  对此,刘福寿表示,“条例的实施对香港是一个利好的机会,我们取消了一些限制,特别是年限的限制和股比的限制,还有规模的限制,这些实际上对中小银行特别是香港的银行业、保险业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数据显示,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保险公司数量和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一共设立59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和131家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占比为6.36%。

  同时外资保险业也保持较快增长,今年前8月数据显示,外资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935.7亿元,同比增长38.62%,高于整个人身险行业13.85%的增速;外资财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61.81亿元,同比增长11.76%,高出财险行业同比0.76个百分点;此外,外资再保险公司分保费收入259.83亿元,增长11.90%。

  对于保险业的下一步工作安排,银保监会指出,将加快推进《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完善,进一步优化保险业投资和经营环境,激发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活力,丰富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同时,刘福寿也表示,新的条例和实施细则在起草时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按照立法程序,先出台《条例》,细则接着出台。

  3. 对外开放正在进行时

  事实上,自2018年以来,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一直处于不断推进的状态,而保险业作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先行军,对外开放的步伐也是“蹄疾步稳”。

  2018年博鳌论坛之后,保险业扩大开放迎来多条新规,例如包括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等。

  之后外资保险机构获批迎来小高潮。例如法国安盛获批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英国韦莱成为我国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2018年11月23日,安联保险集团获批在沪筹建国内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2019年3月27日,由恒安标准人寿独资设立的首家外资养老险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也获批筹建。

  除放宽政策“开门”迎客外,近两年来,多家合资险企还接连补充资本金,包括富邦财险、中荷人寿、恒安标准人寿等。分析人士表示,合资或外资险企“扎堆”增资,说明看好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

  对此,恒安标准人寿董事长杰瑞·格林斯通就曾表示,作为合资方的英国标准人寿安本集团坚定看好中国市场前景,对合资公司追加注资就是对中国市场信心最有力的证明。

  此外,安联保险集团此前的研究显示,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中国将继续引领全球保险市场的增长,未来十年中国的保费规模将每年增长约14%。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保险秘闻。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李亦斐 HF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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