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进行了梳理并作出调整,人身险、财险公司各占半壁江山,外资险企无一入围。
2月27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为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下称“大病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运行,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大病保险业务开展以来的情况,银保监会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进行了梳理并作出调整。
名单中,人身险、财险公司各占半壁江山,外资险企无一入围。
32家入围
调整后,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人身险公司共17家。
包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财产险公司共15家。
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门槛高
拥有大病保险资质的名单一直都在陆续调整之中。
对比2013年3月29日银保监会梳理公布的经营资质名单发现,人身险公司中,新增东吴人寿、吉祥人寿、利安人寿、泰康养老;财险公司中,新增了国元农险。
东吴人寿相关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公司负责苏州地区大病保险的承保工作已经有一定时间了,对于之后的工作也将再接再厉。
记者了解到,国元农险是2015年获得了承保大病保险业务的资格,也是该年度惟一新增的1家财险公司。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因为关系到民生,“大病医保”的入围门槛也是不低。
根据《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50%。另外,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开办大病保险的险企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或近三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50亿元;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总公司必须满足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且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等多项条件。
在严苛的考核要求下,一些保费的优秀生也一直没有进入名单之中。此外,也没有一家在华的外资险企入围。
一外资险企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大病保险深入全国各地,而外资险企多集中于一线城市中,不像国内传统险企在各地都有驻点或者如地方性险企具有地方优势,外资险企达不到大病保险的承保条件。
另外,民安财险、华泰财险等7家原有险企并未出现在新调整后的名单中。一资深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增资一时难以到位、偿付能力不足等不符合监管要求,是这类险企不再拥有经营资格的主要原因。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大病保险资质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纳入资质名单,将不再符合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调整出名单,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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