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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至22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召集120余家保险机构一把手开会,明确了市场化改革的多个具体命题。比如,保障与理财并不冲突,不再强调回归保障;放松管制,深化改革创新等。
  项俊波认为市场化改革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资产端保险投资监管较严、较死;二是负债端存在对产品的定价机制管的过严、对诸如产品销售和保险服务的监管过松。[微博热议]

市场化改革最新进展

保险业格局突变 新一轮市场化改革全方位启动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保险改革开放的程度最高。但是,近两年,保险放慢了发展步伐。要扭转现状,路径只有一条,改革创新。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保险业所处的时代前所未有。认清现状,转变传统思维方式,才能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深化重要领域改革。[详细]

项俊波召集险企一把手开会 明确市场化改革多个命题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召集120余家保险机构一把手开会,明确了市场化改革的多个具体命题。比如,保障与理财并不冲突,不再强调回归保障;放松管制,深化改革创新是本次会议的主题;此外,会议一改“防风险,促发展”的平衡论调。该会议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全保会”。[详细]

保监会或建行业登记中心:发展另类投资 打造长期资产池

改革一: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 寿险利率市场化

    寿险费率市场化:年金、两全保险受冲击 国寿压力大

      保监会内部会议文件显示,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同意。改革方案相关细节,将于近期公布。而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将首先启动。
      寿险费率放开,意味着监管也将发生变化。人身保险监管方式的改革,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探索对大中小公司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除了完善非现场监管制度,保监会还将重点监管系统重要性人身保险公司等法人机构的系统性风险及其趋势。

方向一:人身险告别2.5%时代
    1999年,保监会颁布精算规定,我国人寿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能超过2.5%。之后,由于预定利率过低,投资收益不佳,人身险产品相对而言吸引力降低。
    根据保监会的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征求意见稿,人身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实行“四步走”的步骤进行。其中第一阶段即为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项目挂钩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
    目前,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同意。基本思路为,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费率形成机制实行政企分开,前端的产品预订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我国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等因素进行调整。
方向二:人身险差异化监管
    人身保险监管方式的改革,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探索对大中小公司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保监会明确表示,对于一些专业化差异化,敢于改革创新的工作应在机构设立、产品备案,跨区域展业,甚至偿付能力要求方面给予更多优惠,鼓励和支持其创新发展。
    除了完善非现场监管制度,保监会还将重点监管系统重要性人身保险公司等法人机构的系统性风险及其趋势。
影响一:年金、两全保险受冲击
    寿险利率开放后,首先冲击的是传统寿险。传统寿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弱体保险。其中,由于险种的市场份额,和基准利率的不同区别,年金、两全保险受到的影响会最大,保障型(死亡险、单纯的重疾险)的影响相对较小。
    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寿险定价利率放开,投保人就可以花费更少的钱买到相应的保险产品。
    国内一家寿险公司总精算师分析,提高预定利率至3.5%,将使长期保障类产品的费率降幅达到20%。
影响二:大型险企承压
    改革后,尽管传统险降价有利于刺激保单销售,但由于传统险平均保费低,在当前销售渠道人力增长困难的情况下,预计量难补价。同时,由于大公司在存量上传统险占比高,预计中国人寿有效业务价值中传统险占比达40%左右,一年新业务价值中占比30%左右,尽管可以通过推出新产品来挽留客户,但利润率下降实属必然,而且存在客户退保和流失的风险。
    小公司也有可能凭借价格优势,获取更多增量,不排除个别公司不惜消耗资本来打价格战。

改革二: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延后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延后 交强险完善经营模式

      原本预计于今年9月之前启动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目前最新明确的时间表是力争三年内完成。在改革进度上,也不再是最初计划的一步到位,而是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即“先统一、后差异”、“先条款、后费率”。
      保监会将积极推动完善交强险制度,推动修改交强险条例,完善交强险经营模式,进一步完善交强险信息披露工作。

近期产险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近期产险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目前产险监管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产险市场非理性竞争现象重新抬头,承保盈利明显下滑;承保亏损面和亏损险种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为脆弱,容易出现偿付能力不足问题;理赔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维护消费者利益任重道远;行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保险覆盖面不宽,服务领域不广,作用发挥不够。
    下一步财险监管工作将坚持为民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具体包括五大改革内容及重点。

改革重点一:推进解决车险理赔难
     推进车险理赔标准化工作;完善理赔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业车险服务承诺统一公开披露平台。

改革重点二:推进市场规范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对产险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逐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信息内部通报制度。

改革重点三:强化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准备金监管;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强化刚性约束;研究开发保险监管信息系统。

改革重点四:推进产品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车险费率定价机制;修改完善财产险产品管理办法,坚持产品监管与公司偿付能力、治理结构、市场行为三挂钩;建立产品预审机制。

改革重点五:推动重点领域保险业务发展
    落实《农业保险条例》;积极推动完善交强险制度;推动责任险发展;推动聚在体系建设。

改革三:险资运用市场化

  • 保险资金运用大步市场化

    保险资金运用大步市场化

      保监会将在保险资金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方式等领域实行更大、更彻底的开放;探索保险资金运用的“4+1”监管模式。
      “4”为流动性红线、收益性红线、拨备率红线、信息披露红线的监管;“1”为责任人制度,即对因资金运用发生的重大案件和损失,要追究公司的行政和专业两类责任人。对关联交易等敏感性投资行为,要实行百分之百的公开披露率。

保险产品要姓保

保险产品要姓保 但理财与保障不冲突

  改革开放后,保险业在探索中逐步形成了消费保险和资管保险两大趋势。简单的把资管型保险业务一开排除在保险之外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
    资管保险相对于消费保险,面对不同的需求,有着不同的理念和风险特质,要有不同的经营和监管思路。
    1.定准位,坚持管理长期资金的定位,盲目发展短期理财业务要面对较大的流动性风险;2.转观念,这类业务往往由资产驱动,更需要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的约束;3.识别风险,资管产品的风险多为投资资产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4.重人才,资管保险的核心是收益率的竞争,要适当允许人才资本化,吸引各类人才加入资管保险业。
坚持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取向

坚持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取向

资本充足率成监管重点银行普遍承压
  2012年十月以来,保监会推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范围和品种,厘清监管与市场的关系,明确了“自主投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责任体系。2013年初,把基础设施债券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由备案制向注册制改革。
    下一步,保监会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释放改革红利,在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方式等领域实行更大、更彻底的开放;在转变监管方式,简政放权上迈出更大步伐;在防范风险方面出台更有力、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推动保险资金运用体制创新

推动保险资金运用体制创新

  保险资金运用要真正支持财富保险市场的发展,需要有体制机制的支持和基础性、功能性的创新。而目前来看,关键就是要积极发展另类投资业务,打造保险的长端资产池(即期限比较长的资产),因为保险资金以长期资金为主,需要长期资产来配置。
    预计到今年年底前,我国保险业在另类投资上的规模将有望达到7千亿元左右,明年或将突破万亿大关。而这类资产平均久期在7年以上,收益率在6.5%左右。如果能建立1—2万亿的长期资产池,就可能带动2—4万亿的负债市场,对财富保险的发展,将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资本充足率成监管重点银行普遍承压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系统重要的子系统,子系统出问题,就会波及全行业、保险投资政策进一步放开后,能否守住资金风险的底线,是对行业和监管者最大的考验。
    当前,这方面的重要工作是把底线量化出来,把底线思维具体化、可操作化,并作为红线,让大家共同坚守。保监会正在研究保险资金运用的“4+1”监管模式。
    “4”为流动性红线、收益性红线、拨备率红线、信息披露红线的监管;“1”为责任人制度,即对因资金运用发生的重大案件和损失,要追究公司的行政和专业两类责任人。

改革四:保险发展改革

  • 保险发展改革

    保险服务城镇化指导意见有望年内出台

      具有金融属性的保险行业,将以“大保险”姿态,融入国家未来发展改革战略中。保监会正在制定保险行业服务城镇化指导意见,有望年内出台。
      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梁涛在保险业深化改革培训班上强调,保监会将从促进法人机构健康发展、拓展保险业发展空间、深化公司治理和集团公司监管等方面,推动行业深化改革。

转变法人机构管理思路

税改

加大创新力度 拓展发展空间

税改

深化公司治理和集团公司监管

·设立保险法人机构的热情始终高涨,但现阶段市场总体容量仍有局限,审批压力很大。从行业现状看,成熟领域主体扎堆,过度竞争,新型领域缺乏关注,发展乏力,市场供给过度和供给不足同时存在。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转变法人机构管理思路,坚持市场自主和监管引导两手,建立适度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体系。

·具体来看:1.引导市场主体强化管理能力建设储备;2.鼓励专业化发展;3.推动区域保险市场协调发展;4.规范保险业并购重组。

·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的占比很小,与自身功能定位很不相称,随着一些行业深层次矛盾显现,发展正处于瓶颈期。要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必须突破传统思维局限,围绕新字做好文章,以最大的包容度鼓励行业创新。

·具体来看:1.引入新型机构,激发市场活力;2.做实保险试验区;3.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4.扶持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

·公司治理监管和集团公司监管有了成型的制度,下一步重点是围绕“实”字做好文章,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着手,有效整合监管者、投资人、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力量。

·公司治理监管的重点:1.深化独立董事产生机制的改革;2.深化非现场监管机制;3.加强公司治理现场检查。

·集团公司监管重点:1.加强集团并表监管制度建设;2.加强非保险类子公司监管;3.加强集团控制力、风险传递、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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