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泛投行化加速-中国金融产品年报(2013)
    2012年,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以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跟随市场利率的金融产品依然凭借较高的回报率,延续高速发展的势头;老牌劲旅公募基金、投连险、券商资产管理的各类传统产品均取得正收益,资产管理规模也稳步上升,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在经历了数年的蛰伏后,终于呈现精彩的一幕。[详细]

金融产品市场的整体分析

金融产品分类分析比较

全面资产管理时代的资产配置

·现金管理类的产品收益相对固定且风险可控,并且大部分产品的流动性目前已经可以实现“实时获得收益,实时可以赎回”,因此将各种类型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归类于风险小收益小的类别。


·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率较现金管理类产品要高,但是受到流动性、信用风险以及市场波动风险等因素的影响,风险也比现金管理类产品也要高出一些。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大部分权益类产品受股票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较大,收益的不确定性也较高。从长期来看,权益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会高于类固定收益产品,因此将大部分的权益类产品归类于风险大收益高的类别。

·现金管理类:现金管理是为了满足短期或是超短期资金的投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投资类别,具有流动性强,投资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特点。


类固定收益类:目前我国市场上可投资的固定收益产品种类很多,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A端、分级债基B端、债券型投连险、使用套利策略的量化产品、各类信托产品、以及海外高收益产品等。


·权益类: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比重很大,而在合适的时机运用对冲的手段规避系统性风险又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情,因此我国大部分权益类产品的收益随股票市场的走势影响很大。

·当我们进入全面资产管理时代之际,在日益丰富和壮大的金融产品体系中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成为了我们需要面对的挑战,产品与产品之间有了更丰富的层次感。


·从股债强弱的角度来看,市场化利率与股票投资之间存在负相关性,债券市场并一定会因为股票市场吸引力上升而变得低迷。


·随着2013年股票市场估值进一步修复以及债券市场的温和调整,2013年的大类资产配置中权益类投资应当占据相当的比例,其中适当的杠杆化投资也是不错的选择,而在考虑类固定收益类投资的比例时流动性会成为比较重要的考量因素。

 

全面资产管理下基金业发展新思路

    1.基金产品工具化趋势再深化:主题基金扩容,细分行业中寻求阿尔法;信用债基金,指数债基,分级债基提供便捷债券投资工具;
    2.基金业发展新逻辑——定制化思路满足特定客户特定需求:低风险产品满足客户现金管理需求;分级基金提供基金业的杠杆操作工具;ETF成为公募基金业务工具化服务的突破点;子公司以及专户将成为基金业投行化发展的重要策源地。

 

总结:金融产品泛投行化加速

   以金融产品为载体的资产管理行业“类投行化”、“工具化”和“国际化”是未来长期发展的趋势,这三个趋势可以总结为“泛投行化”。即金融产品的设计和运作从客户需求出发,在此基础上为融资方或投资方提供个性化的产品解决方案,而不再像过去一样从产品本身出发,为了产品而产品。

  金融产品泛投行化加速
指数型投连险账户2012年累计收益率排名前6名

数据截止日期:2012/12/31
投资账户名称

今年以来

最近3

最近5

公司

回报

排名

回报

排名

回报

排名

招商信诺成长型

7.95

1/6

-26.38

1/5

-52.28

2/5

招商信诺

建信人寿指数成长型

6.58

2/6

-26.8

2/5

-44.75

1/5

建信人寿

海康指数加强型

6.03

3/6

       

海康人寿

中英指数增强型

4.11

4/6

-31.47

3/5

-61.42

5/5

中英人寿

中英指数型

3.48

5/6

-35.24

5/5

-57.14

4/5

中英人寿

光大永明指数型

0.38

6/6

-32.9

4/5

-52.65

3/5

光大永明

激进型投连险账户2012年累计收益率排名前10名

数据截止日期:2012/12/31
投资账户名称

今年以来

最近3

最近5

公司

回报

排名

回报

排名

回报

排名

太平智选动力增长型

20.35

1/56

-12.9

11/51

-21.19

13/40

太平人寿

泰康积极成长型

16.75

2/56

-0.92

2/51

10.94

3/40

泰康人寿

平安进取

12.88

3/56

-8.33

5/51

-17.4

8/40

平安人寿

平安精选权益

11.26

4/56

-27.24

47/51

-30.99

26/40

平安人寿

光大永明进取型

10.42

5/56

-13.01

13/51

-8.24

4/40

光大永明

华泰进取型

9.87

6/56

-18.95

27/51

-17.8

9/40

华泰人寿

建信人寿主动积极型

9.13

7/56

-8.04

4/51

   

建信人寿

长生卓越成长型

7.69

8/56

-15.29

20/51

-25.31

18/40

长生人寿

瑞泰进取型

7.44

9/56

-17.2

24/51

   

瑞泰人寿

泰康基金精选

7.14

10/56

-10.31

8/51

-9.37

6/40

泰康人寿

混合激进型投连险账户2012年累计收益率排名前10名

数据截止日期:2012/12/31
投资账户名称

今年以来

最近3

最近5

公司

回报

排名

回报

排名

回报

排名

华泰平衡型

10.34

1/39

-11.38

19/36

-3.32

4/28

华泰人寿

华泰财险稳健

9.83

2/39

-8.994

13/36

   

华泰财险

招商信诺灵动A型

8.5

3/39

       

招商信诺

光大策略

8.48

4/39

       

光大永明

瑞泰平衡型

8.07

5/39

-2.21

2/36

-9.07

6/28

瑞泰人寿

瑞泰财智平衡

7.18

6/39

-4.52

6/36

-10.98

7/28

瑞泰人寿

中意增长理财

6.62

7/39

-7.41

8/36

-11.26

8/28

中意人寿

招商信诺平衡型

6.56

8/39

-13.64

23/36

-22.76

19/28

招商信诺

平安理财宝

6.42

9/39

-8.94

12/36

   

平安财险

泰康平衡配置型

6.33

10/39

-3.27

5/36

21.66

1/28

泰康人寿

2012年新上线运营投连险账户情况一览

账户名称

账户运营
起始时间

账户类别

成立以来累计收益率

所属公司

泰康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

2012-11-16

混合激进型

17.22%

泰康保险

友邦内需精选组合

2012-09-03

混合激进型

2.27%

友邦保险

瑞泰福享金生投资账户

2012-09-05

变额年金型

1.79%

瑞泰人寿

汇丰汇锋进取投资账户

2012-05-22

激进型

-1.54%

汇丰人寿

阳光人寿债券型投资账户

2011-10-11

全债型

6.73%

阳光人寿

资料来源:保监会网站、华宝证券研究所

各保险机构旗下投连险账户规模情况
投连险账户规模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 各细分投连险账户规模汇总
投连险账户规模排名前十的保险公司(截止至2012年6月29日)
各细分投连险账户规模汇总(截止至2011年)
各家保险公司投连险账户平均排名占比情况
保险公司投连险账户进入各分类账户前1/3的比例
各家保险公司投连险账户平均排名占比情况
保险公司投连险账户进入各分类账户前1/3的比例
2011年投连险账户规模TOP4占行业比重
2012年投连险账户规模TOP4占行业比重
2011年投连险账户规模TOP4占行业比重
2012年投连险账户规模TOP4占行业比重
投连险分类账户规模市场份额
各分类账户平均规模
投连险分类账户规模市场份额(截止至2011年)
各分类账户平均规模(截止至2011年)
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情况
2001-2012年保险总资产变化情况 2012年1-12月保险资产银行存款与投资比例
2001-2012年保险总资产变化情况
2012年1-12月保险资产银行存款与投资比例
2012年保险资金运用政策

时间

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

点评

2012年4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1)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是将保险功能与资金运用功能相结合的保险产品,是财产保险公司将投保人缴纳的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投资金用于资金运作,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提保险费、承担保险责任,并将投资金及其合同约定的收益支付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产品。(2)《通知》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业务,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管理。(3)《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8〕107号)同时废止。

对于财险公司参加范资产管理做了细化规范。

2012年10月22日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的规定,以对冲风险为目的,做好制度、岗位、人员及信息系统安排,遵守管理规范,强化风险管理。(2) 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以确定的资产组合为基础,分别开立股指期货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和风险的独立管理。(3)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险资获得对冲工具,系统风险管理能力增强。险资不在被动等待,可以随着证券市场金融工具的丰富和创新,随之扩充投资范围,长期来看,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控制整体投资风险,创造持续稳健的回报,但是对投研能力和内部风控能力要求很高。

2012年10月22日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

(1)办法所称金融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品),是指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指数或特定事件的金融合约,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及掉期(互换)。(2)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参与衍生品交易,也可以根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专业管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参与衍生品交易。(3)保险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仅限于对冲或规避风险,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包括: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负债或公司整体风险;对冲未来一个月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

险资获得对冲工具,系统风险管理能力增强。险资不在被动等待,可以随着证券市场金融工具的丰富和创新,随之扩充投资范围,长期来看,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控制整体投资风险,创造持续稳健的回报,但是对投研能力和内部风控能力要求很高。

2012年10月22日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规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运作行为,防范投资管理风险,实现保险资产保值增值

细则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海外的具体事项做了规定,对于投资范围和标的的要求并不严格,给了险资更多的空间。虽然海外投资是需要长期经验积累的过程,成败与否与尚待观察,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程度不同,因而金融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尽相同,限制与保护只能将巨大的资金困于特定风险收益的牢笼,全球配置是险资走向全面资产管理的必经之路。

2012年10月22日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1)规定所称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根据《管理办法》和本规定,面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约定支付预期收益并兑付本金的金融产品。(2)债权投资计划的委托人,应当是能够识别、判断并承担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风险的保险公司等法人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等。

由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没有直接向企业发放贷款的资格,基础设施债权投资,是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将资金以债权方式直接投资给融资方的主要途径,有助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现投融资中介的功能。

2012年10月22日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金融产品)。

拆去了一直禁锢在险资身上的枷锁,从此,险资可以参与到以市场化利率为定价体系的资产管理当中,如蛟龙如海,同时也必将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的各项业务带来深刻的影响。

2012年7月16日

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1)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管理,防范保险资产错配风险,保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
(2)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业务和资金特点,划分“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实行资产配置分账户管理。普通账户,是指由保险公司部分或全部承担投资风险的资金账户。保险公司资本金参照普通账户管理;独立账户,是指独立于普通账户,由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直接享有全部投资收益的资金账户。(3)根据《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各类账户配置的资产,主要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另类及其他投资资产,独立账户资产的投资范围,各资产的投资比例,由保险公司通过书面合同与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约定。

对保险公司独立账户做了清晰的定义,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以财富增值为目的的资产管理业务奠定政策基础。

2012年7月16日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1)对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进行补充说明。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或者不动产,不再执行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的规定;上一会计年度净资产的基本要求,均调整为1亿元人民币;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基本要求,调整为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2)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的范围,增加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且该股权指向的标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险资直接投资股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于此同时,门槛也提高,股权投资并不是保险公司常规业务,需要配备一定数量专业团队,短期内对险资投资收益率贡献不大,对于保险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持股有推动作用。

2012年7月16日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允许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以下统称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或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

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全面资产管理业务奠定基础。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平台向全面资产管理进军奠定基础、也为整个行业提前布局以促进保险资金从新增投资渠道获取良好的收益。

2012年7月16日

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投资的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其发行人除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最新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2.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3.境外上市并免于国内信用评级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级或者相当于BB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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