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类:年金保险
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对象:出生满30天-60周岁的人士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五年交,十年交,十五交,二十年交
保额: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金额为准。
点评:
1、 交费期内,第2年起给付被保险人相当于基本责任保险费的2%;每满5个保单年度,给付被保险人相当于基本责任保险费的50,收益有保证。
2、 自60周岁起无论生存与否,保证年金领取20年;80岁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终身。
3、 根据需求,可以在55周岁前追加可选责任保险费,直接增加收益,加大养老金领取;账户拥有灵活领取的功能,每年可领取一次,满足各阶段 的财务需求。
4、 在交费期内,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或身故,可豁免余下所有未交基本责任保险费,保单利益继续有效。
5、 以泰康人寿以往的投资收益看,在分红收益方面有一定优势。
保险责任:
基本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持续保险金给付 |
在约定的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保险费的
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
特别保险金给付 |
被保险人在您每交满5年基本责任保险费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保险费的
5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给付 |
1.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在每一
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10% 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给付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
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
于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3.6倍,该数额已包含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应领取的基本责任的生存保险金和特别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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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则自其身故后本合同的 首个基本责任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最后一次基本责任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交纳的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保险费。 |
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
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高残,由双
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符合本合同所指的高残,则自其高残后本合同的首个基本责任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直至本合同的最
后一次基本责任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交纳的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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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残疾证明 |
投保人高残豁免保险费期间,我们有权每隔一段时间要求投保人提供持续高残的证明或接受体检,其时间间隔取决于投保人高残的 程度及我们有关规定。持续高残证明和体检必须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提供,所需费用由我们承担。如投保人不能提供前述证 明或未按我们的要求接受体检,我们有权中止本次高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
可选责任 |
投保本合同时或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选择“可选责任”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并与我们约定可选责任 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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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给付 |
被保险人于可选责任生效之日起至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 之前,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可选责任保险金额的10% 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
祝寿保险金给付 |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我们按可选责任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本合 同可选责任终止。 |
身故保险金给付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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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选择可选责任须符合以下条件: |
投保险种: 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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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保险金给付 |
在交费期间内,张先生在每一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都可领取400元的持续保险金,到交费期间结束,共可领取9次。 |
特别保险金给付 |
张先生在每交满5年基本责任保险费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都可领取10000元特别保险金,共可领取2次。 |
生存保险金给付 |
1、张先生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都可领取3106元生存保险金,至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
效对应日之前(不含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共可领取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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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类保险金累积生息账户 |
张先生也可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账户,将不用的生存金复利计息,提高资金效率,根据需要随时提取;如果期间不领取,60岁时生 存金累积生息账户余额为197434元(假设累积利率3%),保单累积红利为163536元(高档),合计收益为360970元;80岁时生存金累积生息账 户余额为523506元(假设累积利率3%),保单累积红利为373526元(高档),合计收益为897032元。 |
身故保险金给付 |
如果张先生在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至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已交纳的本合
同基本责任的累计保险费数额的110%,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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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
如果张先生在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111816元,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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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
如果张先生在交费1年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张先生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将 豁免张先生应交纳的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保险费18万元。 |
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
如果张先生在交费1年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张先生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合同所 指的高残,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符合本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将豁免张先生应交纳的本合同的基本责任保险费18万元。 |
生存保险金给付 |
如果张先生于可选责任生效之日起至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 )之前,在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都可领取3680元生存保险金,共可领取29次。 |
祝寿保险金给付 |
如果张先生生存至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可领取36800元祝寿保险金,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 |
生存类保险金累积生息账户 |
张先生也可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账户,将不用的生存金复利计息,提高资金效率,根据需要随时提取;如果期间不领取,60岁时生 存金累积生息账户余额为208198元(假设累积利率3%),保单累积红利为123380元(高档),合计收益为331578元。 |
身故保险金给付 |
如果张先生在本可选责任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至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 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已交纳的本合同的可选责任 保险费数额的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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