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全文]
□ 1805年 外资保险公司开始进入我国,东印度公司设立广州保险会社。 □ 1865年-1878年 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仁和水险公司、济和船栈保险局等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成立。 □ 1930年-1937年 上海保险行业公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上海设有外国保险机构120多家。 □ 1958年底 国内保险业务停办。 □ 1979年 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仍由一家国营保险公司独占市场。 □ 1986年-1991年 新疆兵团、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相继成立,保险市场出现竞争 □ 1992年 中国保险市场开始对外开放,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 1995年 首部《保险法》颁布并实施 □ 2004年12月 中国加入WTO保险业过渡保护期结束,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
同时,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详细]
我国保险投资分为3个阶段;95年《保险法》的颁布之前,险资的运用进行了多种探索,甚至包括资金贷款业务以及房产业务。
第二个阶段以95年《保险法》颁布为标志,保险资金进入略显保守的规范调整阶段,将资金严格限定在银行存款、买卖国债等。
06年,保险业“国十条”的颁布使险资重新走上了稳健发展的道路,开始涉足银行股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外汇投资等领域。
时间
说明
初步发展:1984至1988年
央行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较低
调整整顿:1988至1990年
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
进一步发展:1991至1995
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
规范发展:1995年至1999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
1999年至2004
2000年3月,保监委批准四家险企将入市资金比例由5%提高到10%,险企开始大举投资基金
“国十条”实施第一年 保险业谋划大变革
国十条撬动保险投资 人寿与平安高调出手
2006年颁布的国十条已经为保险业打开了通向过去十年内被认为是禁区的领域的绿灯,然而在投资比例上,保监会仍然作出了比较严格而保守的限制。
从下面表格可以看出,保险投资收益还有待提高,如何稳健地放开投资的领域和比例,将成为保险业人士必须考虑的问题焦点。
2001-2006年中国保险业保险投资收益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4.30%
3.14%
2.68%
2.40%
3.6%
美国
日本
英国
德国
投资收益率
14.4
8.48
11.15
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