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资金〔2008〕1079号
为贯彻落实全保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我会拟于8月至11月开展保险资产管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这次检查重在督促公司改善治理,规范运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控,严格责任追究,防范现实和潜在风险,维护被保险人利益。
二、检查内容
这次检查以风险管理和制度执行为重点,具体包括以下专项检查:
(一)风险管理情况检查
1、保险资产整体风险检查。主要包括保险机构各类资产的规模和比例、保险资产风险敞口、风险值以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2、外汇资产风险检查。主要包括保险机构境内外外汇资产的品种、币种、规模和占比,境外投资的管理方式以及汇率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3、投资型产品风险检查。主要包括投资型保险产品负债,与投资资产久期和现金流的匹配状况、资产配置、投资交易、清算处理和投资收益等。
(二)管理运作情况检查
1、公司治理情况检查。主要包括保险机构董事会及其投资决策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运作情况,独立董事制度安排及其履职情况,投资管理决策程序及其执行情况,资产管理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等。
2、交易对手及回购融资风险情况检查。主要包括保险机构选择交易对手的方法程序、决策机制及具体执行情况,内部信用评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保险机构债券(资讯,行情)投资回购业务风险情况等。
3、资产管理运作情况检查。主要包括研究、决策、交易、清算等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各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按照检查计划,及时做好检查准备及自查工作(见附件),并按以下时间上报有关自查报告:
1、8月25日前上报外汇资产风险自查报告(附件1的第四部分)和投资资产风险自查报告。
2、8月31日前上报保险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要载明公司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书面(一式三份)和电子两种方式,报送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我会将根据自查情况,随机组织抽查。
联 系 人: 胡汇杰 吴波
联系电话:010-66286687010-66286165
电子邮箱:zjb_scc@circ.gov.cn.
附件:1、2008年投资资产风险自查事项
2、2008年保险资产管理自查事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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