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万人“普惠制”参保

2008年07月05日10:47  来源:  

  郑州市在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改革中再次创新。

  6月25日,郑州市政府109次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了《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在近期推行。一年前,郑州在全国率先针对该市城镇居民推出了“全民医保”。

  《办法》明确,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实行“小统筹,大账户”的原则,通过对参保居民的年龄、职业、缴费比例以及预缴和一次性缴费等灵活规定,试图将目前游离于既有养老保险制度范围的城乡居民纳入到该体系中。

  据郑州市提供的数据,该《办法》的实施,直接惠及人口达435万,占郑州市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但是在政府投入上,以今年为例,郑州市在此项政策推行中的财政投入大概在5亿元左右,仅占郑州市2007年277.6亿的财政收入的1.8%不到。在这一养老保险制度下,个人缴费占主要部分。

  郑州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王保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在针对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中,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设立上,都是单账单户,独立运行。所以,并不会影响已有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的支付的平衡。

  对此,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院高书生告诉本报,考虑到该《办法》实施的结果将可能使得郑州市养老基金缴费总量大增,势必对地方政府对养老基金运营和管理的能力形成巨大挑战。而居民出于对个人账户资金安全性的怀疑,再加上对通胀预期的考虑,政府较低的财政补贴是不是能够带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观察。

  小统筹大账户

  和其它城市一样,在国家既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下,郑州市现有的养老保险种类分为两种,一是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保障对象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为保障对象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在这两种保险制度中,国家财政“兜底”的定位明显。

  而在郑州市本次制定的《办法》中规定,覆盖的对象主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郑州市户籍、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

  这在既有的养老保险体系内,是一个"盲区"。根据郑州市提供的数据,这一人群规模达435万。

  为此,《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城乡居民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金利息、财政补贴、其他收入等,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同时政府建立统筹基金。

  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分为7个档次,分别是缴费基数的6%、7.5%、10%、20%、30%、50%、85%,对缴费档次政府不做强制性限制,可由居民自由选择。政府按照缴费基数的1.5%进行补贴,其中1%进入个人账户,并相应抵缴个人缴费,0.5%记入统筹基金。

  缴费基数统一以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值为准,每年一变。

  在缴费年限上,《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缴费至少要缴满15年。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城乡居民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以货币形式每6个月或12个月缴纳一次,也可预缴一个缴费年度以上的费用。

  由于农村居民存在着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当缴费发生困难时,允许参保人中断缴费,允许其在以后经济状况好转时补缴,不收滞纳金。

  以2008年度的缴费基数为例, 2007年郑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69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594元,所以,全市2008年的缴费基数统一确定为10143元。

  这就意味着,郑州城乡居民若选择最低档6%缴费,年缴费额为608.6元,每月只需缴纳50.7元,就可以入保。

【作者:叶一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和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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